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转发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桂律协〔2017〕10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桂人才通字〔2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申报。申报律师的材料需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推荐后,报南宁市律师协会审核,请于2017年9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同时发送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参评“第九批自治区优秀专家”)。
南宁市律师协会将律师的申报材料上报广西律师协会,由其对申报律师的材料进行复核,并择优推荐至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9月27日
(联系人:赖秋荣;联系电话:24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