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律师作用,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桂律协〔2016〕127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本所律师报名参加,并以律所为单位于2016年11月23日17时前将本所报名人员名单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请标注“律所+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因广西律师协会分配给我市的名额有限,故南宁市律师协会将在各律所报名人数基础上按照所在律所人数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后上报,最后确定的名单已公布在律所工作人员群中的为准。
附件:关于举办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关于举办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桂律协〔2016〕127 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精神,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律师作用,结合广西实际,广西律师协会拟于2016年12月举办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3日(2日15:00―18:00报到, 4日上午返程)
报到地点:南宁市桃源饭店一楼大堂。
上课地点:南宁市桃源饭店迎宾楼四楼2号会议室。
二、对象及规模
全区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及有意向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约100人。
三、培训内容及师资
12月3日上午9:00―12:00
课程名称:《政府法律顾问实务》
授课老师:王锦意 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12月3日下午14:30―15:30
课程名称:《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授课老师:倪志龙 自治区司法厅法制处处长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安排非驻邕参训学员两人住一间标间,驻邕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往返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
(二)请市级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按照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于11月26日12:00前将参训律师报名回执表(附件2)发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
联系人:蒙春兰、吴岚南,联系电话:0771-5865329,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附件:1.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11月21 日
附件1: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业务培训班
名额分配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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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律师人数)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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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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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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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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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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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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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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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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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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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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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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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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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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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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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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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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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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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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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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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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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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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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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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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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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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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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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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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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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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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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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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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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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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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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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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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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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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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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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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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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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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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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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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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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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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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 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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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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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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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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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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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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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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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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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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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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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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