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律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总结、收集、汇总、上报 2018年度有关律师工作数据和成绩(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到2018年12月31日)。为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律师事务所下载《律师工作统计报表》(附件3),内包含8个表:《律师统计表》(律师表1)、律师事务所统计表(律师表2)、律师业务统计表(律师表3-1)、律师业务统计表(律师表3-2)、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统计表(律师表4)、律师参政议政统计表(律师表5)、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统计表(律师表7)、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计表(律师表8)。
2.认真阅读《律师工作统计报表填报须知》(附件2),进行数据汇总,填写上述8个统计数据表。各项数据要求真实准确,不错报、不漏报,分类项目、合计项目数据一致。(注:业务报表涉及金额的单位均为“万元”,请各律所不要填错)。
3. 按照《广西律师网络管理平台网上填报流程图》(附件1),登录广西律师协会网络管理平台http://www.gxlawyer.org.cn(填报系统于2018年12月24日开放),将检查无误的上述8个统计数据表进行填报并提交。
4.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络管理平台内打印提交后的8个统计数据表,由律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律所公章后,于 2019年1月4日前报送至南宁市明秀西路108号南宁市司法局业务楼(后楼)509办公室。
5.根据《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业务统计报表是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全部内容须如实填写,及时上报,防止虚报、漏报和不报的现象发生。对不如实填报、瞒报、漏报的律师事务所,将给予通报批评。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何燕妮,联系电话:3860025。
附件:1.广西律师网络管理平台网上填报流程图
2.律师工作统计报表填报须知
3.律师工作统计报表
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