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市律师队伍金融保险业务的专业技能,让我市律师更好的了解保险专业知识,促进保险与律师业务的融合,在特定领域为律师同行提供技能提升经验沟通平台,南宁市律师协会拟开展《律师办理保险业务实操技巧分享》沙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5日(周日)下午 15:00—17:30
二、活动地点
南宁市司法局2楼212会议室(地址:青秀区东葛路125号)
三、参加人员
(一)南宁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财税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对办理保险业务有兴趣的执业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共50名。
四、活动内容
第一阶段:金融保险财税专业委员会四名委员每人30分钟的个人主题分享
(一)主题:《保险法相关的司法解释》
(二)主题:《保险诉讼案件的探讨》
(三)主题:《保险相关的法律业务》
(四)主题:《家庭财富风险方案式解决策略——保险与婚姻家事法律业务的融合》
第二阶段:自由交流、讨论
(一)个人主题分享完毕后,参加人员可以现场提出问题,以轻松、自由的方式发表意见,相互讨论研究;
(二)就南宁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办理保险业务实操沙龙活动总结经验,听取参加者的意见建议。
五、报名方式
请各律所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50个名额的报名,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律师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通过系统下方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活动计4个现场课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2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活动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五)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人员活动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活动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情况的,不能参加此次活动,入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活动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卢慧,联系电话:0771-2410557。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