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我市律师学习北、上、广等地区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创新经验,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5年4月26日在南宁市举办律师事务所产品研发与拓展模式创新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30)。
二、培训地点
广西民族大学综合楼报告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三、课程安排
时间:4月26日上午
课题:《商事诉讼的可视化表达》
讲师:倪伟上海虹桥正瀚律所主任
课题:《传统业务的模式创新》
讲师:黄维领北京元甲律所主任
时间:4月26日下午
课题:《资本市场的税务智慧》
讲师:王葆青中税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
课题:《股权架构的创新设计》
讲师:郭春宏广东莞信律所高级合伙人
课题:《企业并购整合之道》
讲师:沈永锋上海中浩律所主任
四、参加对象及规模
参加对象:南宁市执业律师均可以报名参加培训,尚未完成2014年度继续教育现场培训任务的律师可报名参加,专题培训报名表请注明“补2014年课时”。
本次培训会场可容纳大约400名律师参训,广西律师协会将会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分配培训名额。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拟参加培训的律师请直接填写“××律所专题培训班报名表”上报所在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向南宁市律师协会报名,于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nnlx0771@163.com 。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律师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七、注意事项
(一)培训期间,律师凭听课证入场,对号入座。
(二)请参训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训时间。
(三)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参训律师请提前15分钟到场就座,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通话。
(四)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应于4月24日下午17:00前向南宁市律师协会培训部提交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无故缺席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下次参加培训的优先资格。
(五)本次培训停车场地有限,请各参训律师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培训。培训场地停车费用自理。
(六)发送报名表时, E-Mail主题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律师事务所专题培训报名表”。
联系人:黄巧林,联系方式:2410557
附件:
专题培训班报名表.doc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5年4月23日
(因律协网站后台故障,附件无法上传,请各单位自行到群共享下载,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