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我市律师培训工作,我会联合英才苑府定于2022年7月举办《执行专栏》线上专题讲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知识频道:即日起至7月15日24:00止;
问题解析:7月8日19:30-21:00(仅有直播,没有回看)。
二、培训方式
“小鹅通”网络线上培训方式(手机、电脑均可)。
三、参会人员
自愿参加,对此领域感兴趣的我市执业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四、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费。
五、培训课程内容
知识频道课程:
(一)处置执行标的财产
1.处置方式与程序
2.确定处置参考价
3.对不动产的处置
4.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
5.对股权、股份、股票的处置
(二)对到期债券和收入的执行
1.第三人(次债务人)的异议及处理
2.执行到期债权的方式与程序——法律规范梳理
3.对收入的执行
有问必答解析:
(一)“有问必答”十大问题解析
1.多名被执行人执行同一企业法人,被执行人财产变现后如何分配?优先权人与普通债权人之间如何协调?法院是否要制作分配方案?
2.被申请执行人被法院裁定破产,此前申请执行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应如何处理?
3.法院判决各继承人按份额继承房产,继承人是否可以申请强执拍卖房产,然后按份额分割变现款?
4.《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因限购政策约束而流派并且无法抵债的,申请人权利如何实现?
5.诉讼期间,被告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执行阶段能否对原法定代表人限高?
6.能否追加已实缴资本的被执行人股东为被执行人?
7.如何督促法官查询被执行人的保险产品、理财产品、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8.冻结未公开发行的股份制有限公司股份,谁是协助执行的登记机关?如因公司原因或者工商部门原因致使股东变更登记不及时,并导致执行查封错误,谁承担责任?
9.被执行人名下土地经法院裁定以物抵债。土地上坐落有抵押给银行的房产,银行怠于追偿借款,抵押权不解除,无法对土地完成过户,如何维权?
10.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执行、如何执行?
六、授课师资
杨海超,曾任北京市某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在商事法庭、执行实施庭、执行裁决庭工作,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执行实施案件、执行裁决案件千余件,并撰写论文、专著若干。到公司工作后,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处理重大诉讼执行案件。
七、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扫码添加英才苑府工作人员微信即可参与登记报名,领取账号。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共6个小时,核计4个现场课时,本次讲座培训课时以英才苑府提供的后台数据为认定依据。
2.本次培训开通方式、获取方式等相关事项请咨询英才苑府工作人员。联系人:刘学强,电话:18500571584(同微信)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191。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