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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南宁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4-11-29     阅读:2,824次

各律师执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南宁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经第六届南宁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研究,决定202412月8日召开南宁市第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县域律师代表在202412月7下午14:00后开始报到,其他代表在12月8日8:00-8:20报到。

会议时间:202412月88:30-18:0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南宁市凤凰大厦(凤凰宾馆)七楼(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63号)。

、参会人员

(一)南宁市第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详见附件1)

(二)南宁市司法局领导,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领导,届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第六届南宁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班子成员;

(三)会议将邀请自治区司法厅领导、自治区律师协会领导,市委政法委领导等出席。

、会议内容

)审议《第届南宁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届南宁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第届南宁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草案)》

)选举新一届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选举新一届协会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聘请新一届协会秘书长。

、其他事项

(一)请各律师执业机构通知本执业机构代表按时参会,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实有困难不能参会的,需要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各律师执业机构请于12月5日前将《南宁市第次律师代表大会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版(加盖公章)及书面请假报告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nnlx0771@163.com)。

(二)会议期间统一安排县域(含武鸣区)参会代表两人一间住宿需住宿的县域(含武鸣区)参会代表凭身份证,可于12月714:00后自行到服务总台办理入住手续,会议完毕后自行办理退房手续,最迟退房时间为12月914:00前。提前入住、逾期退房或需要单人住宿,超出会议安排住房标准外的费用自理

(三)参会人员请于12月88:20入场完毕参会代表着装要整洁,请全体参会代表会议期间着深色西服,系领带。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卢慧,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557,0771-2410191

 

 

附件:1.南宁市第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名单

2.南宁市第次律师代表大会参会回执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