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律师专业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的要求,南宁市律师协会组织实施了南宁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专业水平评定。
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由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司法局、广西民族大学以及南宁市律师协会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成员共计28人组成。罗旭会长作为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本次评审工作。
评审采取分组评审,合议评定的形式进行。评委们按照《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参评律师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谨慎地评审,最终确定189人(次)评审合格。其中,刑事专业律师48人(次)、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7人(次)、公司法专业律师48人(次)、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8人(次)、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52人(次)、知识产权专业律师2人(次)、劳动法专业律师8人(次)、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6人(次)、行政法专业律师10人(次)。
此次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工作,南宁市律师协会评审会严格按照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南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主要从参评律师的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专业能力方面进行评审,同时注重律师办理案件数量、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律师办理案件的重大复杂疑难程度、获得的相关表彰和荣誉、担任的专业职务等指标,并在评定结果出来后及时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次评审是南宁市首次开展专业律师评定,专业律师评定是提高律师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使律师能够提供更加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律师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