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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第六届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07     阅读:7,693次

各律师执业机构:

根据《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规则》《南宁市专门专业委员会改革方案》规定,为充分发挥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管理与服务,推动专业研究与交流,促进行业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顺利完成南宁市律师协会换届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对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请有志参与相关工作的律师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设置

(一)专门委员会。第六届南宁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共设置10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行业规则委员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惩戒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教育考核委员会、宣传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女律师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文体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第六届南宁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共设置10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刑事专业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行政专业委员会、立法及政府顾问事务专业委员会、涉外专业委员会、公司专业委员会、金融保险财税专业委员会、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房地产及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

二、专门、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条件

(一)组成人员。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5名,委员若干名。原则上每个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0人,不超过30人。

(二)基本条件

1.申报专门委员会委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热心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有奉献精神;

3)具有履行相关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业务水平和身体条件。

申报担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执业三年以上且有一定知名度的执业律师。

2.申报专业委员会委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热心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有奉献精神;

3)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办理过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相关专业领域的文章;

4)具有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申报担任专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执业年以上且有一定知名度的执业律师。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填写的《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报名登记表可填报一个委员会,申报多个委员会需填写相应数量的报名登记表;

(二)申请加入专业委员会的律师,还需提交本人办理该专业的案例(授权委托书、裁判文书等)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专业文章(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

(三)近年的奖惩情况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本次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申报采取律师申请和律师执业机构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律师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含专职、兼职、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均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选择加入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并按要求准备材料,通过所在律师执业机构统一报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

(二)律师执业机构推荐意见。各律师执业机构须对申报律师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填写《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律师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电子文档请发至nnlx0771@163.com ,邮件请标注“执业机构名称+专门专业委员会报名”。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律师执业机构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律师申报,并把好入口关,确保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热心律师事业的律师加入南宁市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二)由于委员会人数有限,原则上1名律师最多只能担任2个委员会的委员,但申请时可申报3个委员会,以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同一律师执业机构推荐同一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2名,但执业律师人数超过30名的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增加,最多不超过4名。

(三)委员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第五届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如需继续担任原所在委员会委员或改任其他委员会委员的,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赖秋荣、陈彦汐,联系电话:18077126648。


附件:1.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登记

2.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3.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改革方案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