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
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17年3月5日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3月5日(星期天),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南宁市司法局8楼会议室(明秀西路108号)。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南宁市律师协会2016年工作总结(审议稿)》和《南宁市律师协会2017年工作计划(审议稿)》;
2.审议《南宁市律师协会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草案)》和《南宁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3.审议《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
4.审议《南宁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5.听取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述职,并评选优秀委员会。
四、参加人员
南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
五、有关事项
1.会议内容重要,请各位理事、主任根据会议时间提前安排好生活和工作,按时参会,并于3月1日17:30前将参会回执表发到市律协邮箱:nnlx0771@163.com。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于会前两天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请假(病假需提交医院证明,开庭需提交开庭通知书)。
2.协会安排在南宁市五县及武鸣区执业的理事、主任3月4日晚上住宿及全体人员3月5日午餐,请各参会人员在填写回执中填写是否需要安排住宿和就餐。
3.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及时进场;会议期间,请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不要随意走动和喧哗。
4.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潘淑琼、梁兰莹,联系电话兼传真:2410916。
附件: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参会回执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