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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企业合规与北交所上市》及《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基础与前沿动态》专题讲座的通知

日期:2021-11-05     阅读:2,357次

各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21年1126日由南宁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上海汉盛(南宁)律师事务所举办《企业合规与北交所上市》及《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基础与前沿动态》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11269:30-12:00

二、地点

上海汉盛(南宁)律师事务所多功能厅(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7楼 708-715室)

三、参会名额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40

四、授课师资及内容

讲师殷豪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汉盛资本与证券委员会主任,在公司合规、金融证券、并购重组和私人客户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

内容:《企业合规与北交所上市》

(一)企业上市概述

(二)北交所上市主要适用法律法规和上市条件

(三)企业北交所上市需关注重点法律问题

讲师:杨唐全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级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仲裁员,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调解员等。

内容:《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基础与前沿动态》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实务要点

(二)“法律+造价”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和应储备的基本知识技能

(三)工程总承包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

五、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40个名额的报名,全市执业律师通过系统下方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本次培训共计4个现场课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五)按照《广西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律协〔2021〕47号)“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控活动规模,强化保障措施。……”的要求,上海汉盛(南宁)律师事务所将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提前确认区外主讲嘉宾在培训讲座举办前14天内是否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并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桂。

11月26日沪桂两地都属于低风险地区,经各参与单位评估,按原计划采用线下交流(现场)的模式;如上海(浦东)调为中高风险地区,则采用“上海线上,广西线下”结合的模式开展活动;如广西调为中高风险地区,则该培训讲座延期举行。

参加人员活动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活动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情况的,不能参加此次活动,入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活动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191。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11月5日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企业合规与北交所上市》及《建设工程法律实务基础与前沿动态》专题讲座的通知》仅对“ [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1-11-05 15:00:00 至 2021-11-24 17: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