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11月8至9日举办南宁市2014年律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友楼(南宁市长�路99号)
三、培训内容
(一)
课题:《建设工程新司法解释和建设工程实务问题》
授课师资:李琪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二)
课题 :《房屋租赁及房屋买卖》
授课师资:肖峰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四、培训人员
未完成2014年度培训任务的执业律师。
五、培训课时
两天总计现场培训16个课时。
六、报名时间、办法
各律师事务所请统计好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人数,统一填写培训班报名表,于10月31日中午12时前将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请务必标注:XXX律师事务所+2014年律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报名表)。
七、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接此通知后,要从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的高度,认真做好本所律师参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求本所律师安排好时间,做好报名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培训。
2、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应于
3、参加此次培训的律师请携带律师执业证,签到时出示,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
4、此次培训是律师继续教育和律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所有律师参加完本次培训后,现场课时必须最少为16课时,如参加培训后现场培训课时仍少于16个的,律协不再为其安排其他培训。
5、培训名单及座位安排于
6、市律协将对集中培训人员进行不定时考勤, 考勤时,座位无人的,做旷课处理,不计当次课时。
7、上课期间手机等通讯工具请保持静音或关闭状态,以保证教学秩序正常,确保培训效果。
附件:南宁市2014年律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报名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黄巧林、潘淑琼 联系电话:2410557、241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