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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和规则》专题讲座的通知

日期:2020-11-24     阅读:3,439次


各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20年12月13日由南宁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北京市中闻(南宁)律师事务所承办《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和规则》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0年12月13日星期日9:30-11:30

二、地点

北京市中闻(南宁)律师事务所(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22层2208室)

三、参加人员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或实习人员

四、培训内容和授课师资

课题:《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和规则》

授课师资:张继军律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衍生品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与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中律联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律联破产法研究中心院长,2005年加入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五、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40个名额的报名,活动报名入口112515: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市执业律师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本次培训共计4个现场课时。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五)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训人员须如实报告14天之内是否到过区外,尤其是否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有无发烧、咳嗽症状。凡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烧、咳嗽症状者,不安排参加本期培训,请主动配合。参训期间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18077126648。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0年11月24日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企业破产重整制度和规则》专题讲座的通知》仅对“ [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允许非会员报名)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35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0-11-25 15:00:00 至 2020-12-10 16: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非会员报名通道(本通道仅限非会员使用,会员通过本通道报名将无效)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