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律发通﹝2017﹞6号)转发你们,有意向申报的律师请将附件中《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填写完毕,于2017年3月5日前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请务必标注:XXX律师事务所+2017年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进行申报。
附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