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各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的榜样作用和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南宁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南宁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专门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接受业内外的监督。
二、评选名额
南宁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3个;
南宁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专门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10人。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委员会评选程序
1.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评选采用委员会主任向理事会述职,理事会投票评选的方式进行。由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在3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向第五届理事会述职,述职时间5分钟。参会理事根据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的述职情况和述职报告,按照一人一票,最多投三个专门专业委员会的方式投票评选出3个优秀委员会。得票最高的前三个专门专业委员会为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第三第四名票数相同的,同时当选;第三第四第五名票数相同的,进行第二轮投票。
2.各专门专业委员会请于3月3日前向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提交委员会2016年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对照《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规则》中本委员会的职责,包括本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本委员会2016年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优秀委员会成员评选程序
专门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的评选采用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内部评选,民主推举的方式进行,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均可参与评选,每个委员会评选出一名先进个人。
(三)表彰
拟于3月11日召开的南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对获奖的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四、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专门专业委员会3月4日上午10:00前将述职报告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并在邮件正文写明本委员会推选的优秀委员会成员名单。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