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开展南宁市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司通〔2018〕45号),南宁市司法局、各县区司法局、南宁市律师协会成立考核工作组,对我市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检查考核时间
实地检查时间:4月15日-4月24日,具体实地检查时间考核组通知为准。
二、实地考核工作组成员
组 长:韦玉流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张加兵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罗 旭 市律师协会会长
陆 峰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
黄家荣 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副组长:韦晓林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
何 平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副科长
潘雪菱 武鸣区司法局副局长
黄昌锐 横县司法局党组专职副书记
廖靖群 宾阳县司法局副局长
覃俊猛 上林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 琳 马山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丽红 隆安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石登崇、李桂玲、陆庆标、陆仲坤、林林
联络员:彭祯、陆光雷、王晟、方思人、黄林芬
三、实地检查方式及内容
考核工作组在各律师事务所听取汇报,调阅案卷,查看档案资料、学习记录等,对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情况;律师事务所对聘用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人员)管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获得表彰及被投诉处理的情况(含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档案管理情况);律师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情况;律师事务所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律师事务所案件管理情况(含统一接受委托、统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统一保管和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管理等情况);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考核。每个律师事务所现场抽查不少于6个案件的统一收结案、统一收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考核工作组的实地检查考核,将提前一天通知律师事务所及主管的县(区)司法局。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南司通〔2018〕45号通知的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届时由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向考核工作组汇报律师事务所管理情况。
2.对年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整改。对于整改后依然存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四条情形的律师事务所,评定为“不合格”并予以停业整顿处罚。
附件:1.南宁市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实地检查考核名单
2.南宁市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实地检查考核表
南宁市司法局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