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党员队伍素质,根据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两新”党工委(南组通〔2015〕43号)通知的精神,中共南宁市律师协会党委决定于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南宁市司法局8楼会议室(明秀西路108号)
三、培训内容
课题:创新发展、注重实务,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授课师资:广西区律管处、区律协党总支副书记,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许邕桂。
四、培训对象
全体律师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执业律师、实习律师
五、报名时间、办法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请统计好本支部参加培训人员人数,统一填写报名表,于
七、相关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律师党员参训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求党支部书记及律师党员安排好时间,做好报名工作,确保按时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律师党员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认真做好笔记。
3、会议重要,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应向中共南宁市律师协会党委提交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此次培训的律师党员请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上课期间请一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保证教学秩序正常,确保培训效果。非党员律师也可以报名参加,此次培训可计4个课时。
附件:“关注党员成长 激发组织活力”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南宁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联系人:黄佳 联系方式:2410916)
附件:
“关注党员成长 激发组织活力”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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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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