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我市律师参加2016年1-12月现场培训的课时已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站上传,请各所督促律师通过个人账号自行登录广西律师协会网站(http://www.gxlawyer.org.cn/)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培训记录”及时核对自身现场课时登记情况。
统计数据为广西律师协会和南宁市律师协会掌握的执业律师2016年1月至12月参加现场继续教育培训的课时总数(包含业务培训类课时和各类折抵课时情况,不包含网络培训课时,网络培训课时请自行上网查询)。
请各律师事务所督促律师对照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发布的统计数据,核对参训课时。如对统计的数据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3月23日前将本所申请课时复核情况统计表(需加盖律所公章)及其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702室(济南路23号),将律师继续教育课时复核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到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以“xx律师事务所+律师继续教育课时复核情况统计表”命名)。
附件:律师继续教育课时复核情况统计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3月16日
( 联系人:韦莹莹 联系电话:241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