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律协〔2020〕27号)转发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律协〔2020〕27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已经2020年4月10日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7月1日前已领取《实习证》、于2020年7月1日后申请实习考核的,适用本规定。
贯彻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广西律师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