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刑辩律师间的沟通和交流,丰富刑辩律师的研讨和交流载体,推动刑事辩护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创新,培养学习型、专家型刑辩律师队伍,南宁市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定于6月24日举办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2017年第一期刑辨沙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活动形式:授课培训
时间:6月24日上午9:00-11:30
地点:南宁市律师协会律师交流活动中心(南宁市济南路23号8楼会议室);
课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应用
授课老师:伍志锐(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二、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所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根据需要报名,参加培训。
本期讲座规模为50人,于6月22日15: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执业律师直接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人数满额即截止。
三、参训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参加讲座,并请于讲座开课前20分钟到场签到,签到时须出示律师执业证或实习证,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签到和培训。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培训,以免造成培训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讲座开课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业务讲座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向工作人员办理请假手续,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培训时长计算。
(五)虽已签到但提前离场的,或虽已到场但未进入会议室听课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按时到场签到的,按缺席处理。
(六)参训人员在讲座过程中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并请勿在会场内接打电话。
(七)如有问题或观点需与主讲人或其他律师交流,请先做好记录,按工作人员安排的时间和形式进行交流,请勿私下议论,以免影响其他参训人员听课。
四、其他事项
(一)由于南宁市律师协会办公所在地停车位有限,请参训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韦莹莹,电话:0771-2410557。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