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律协〔2021〕17号)转发你们,请做好评选活动的准备工作。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2.2020年度广西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参评表
3.2020年度广西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参评作品目录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西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桂律协〔2021〕17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表彰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通讯员以及有关人员在宣传广西律师行业形象和信息传递等方面的积极贡献,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广西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
二、评选对象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以及通讯员(律师、实习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撰写和宣传有关广西律师行业报道的人员。
三、奖项名额
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0个、优秀通讯员10名。
四、评审机构
广西律师协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广西律师协会相关人员组成。
五、评选办法
(一)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度向广西律师协会报送信息或在该年度内曾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刊登,或被各级政法系统工作简报全文转载或大部分登载数量由高至低排序,注意各市律师协会的投稿只能是协会本级,不能加算各律师事务所的投稿情况。市级律师协会投稿数量前2位的和律师事务所投稿数量第8位的获奖。
(二)优秀通讯员:综合撰稿人员2020年度向广西律师协会报送信息或在该年度内曾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刊登,或被各级政法系统工作简报全文转载或大部分登载的数量、质量及被采用率等情况,由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从参评候选人中以不记名投票评选出10名优秀通讯员。
六、报送要求
(一)填写《2020年度全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参评表》(附件1)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
(二)填写《2020年度全区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参评作品目录》(附件2)加盖公章连同参评作品文字稿电子版报送。
(三)参评的文字作品除在广西律师协会宣传刊物上刊登外,又在公开发行报刊、政法系统工作简报及网络报道类作品,应提交相应报刊或简报的电子版并附上参评作品所发布的网络页面截图及网址;视频作品应提交视频光盘及播出电视台有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宣传部。
联系人:潘文君、唐燕敏
联系电话:0771-5866327
邮寄地址: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
邮箱:gxlxxcb@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