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技能,强化实务能力,南宁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开展《新民事诉讼证据实务疑难问题》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06月23日(周日)15:00—18:00
二、地点
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92号鑫隆国际商业中心2号楼12层1206-1211号(青秀区高坡岭路与仙葫大道交叉口))
三、参会名额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律师或实习人员50名。
四、培训主题及内容
主题:新民事诉讼证据实务疑难问题
内容: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修正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民事诉讼证据》)。重新公布的《新民事诉讼证据》共100条,保留原条文未作修改的11条,对原条文修改的41条,新增加条文47条。
讲授题纲:
(一)当事人举证
(二)自认
(三)当事人申请鉴定
(四)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
(五)质证
(六)新民事诉讼证据若干疑难问题的理解和适用
五、主讲嘉宾
讲师:陆庆标,高级律师,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广西科技大学兼职教授,中共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2.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3.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4.本次培训共计4个现场课时。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2410191。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