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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将案例 ||律师视角下的财产保全与程序公正

作者:飞将覃茂芳    日期:2026-06-11     阅读:312次

财产保全是把“双刃剑”:用好了是守护债权的先手棋,用偏了却可能压垮当事人的基本生存。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重要手段,却也可能因申请不当成为损害他人权益的工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制度如同精准的天平,一端承载着胜诉权益的实现保障,另一端维系着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其核心在于通过合理界定权利行使边界,在确保申请人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兼顾被告方的基本生活需求,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平衡。



近日,广西飞将律师事务所的刘启山、覃茂芳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其涉诉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中就有涉及到诉中财产保全裁定界限的问题,本所两位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代表当事人提出了程序性异议,向法院提起保留基本生活费申请,最终依法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保全阶段保留异议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在本案代理诉讼过程中,因法院依据对方当事人的保全申请依法查封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账户。经我所两位律师通过详细调查取证,我方当事人为肢体残疾人,行动不便,劳动能力受限。更为严峻的是,申请人家庭负担极重:父亲患肺癌,需持续进行治疗;母亲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亦需长期用药与照料。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不得被保全。为此,刘启山、覃茂芳律师就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代表当事人提出了程序性异议,向法院提起保留基本生活费申请书。2026年5月29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自 2026 年 2 月起,在保全阶段保留异议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1480 元/月。


财产保全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先手棋”,但若程序失范,也可能成为压垮当事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本案所涉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申请人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法院查封了委托人的所有账户,严重危及委托人及其家人的基本生存。作为委托人的代理律师,我们并非否定保全制度本身,而是意在提醒司法机关在审查与执行保全措施时,有必要进行谨慎的利益衡量——在保护申请人债权的同时,被申请人生存同样不容忽视。

这次程序性抗争更深层的意义在于: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身份,推动司法机关在每一个司法环节中都切实考量民生。

我们坚信,唯有当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实施,在保障执行与呵护民生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法律的权威与司法的公信力才能更深入人心。

作为律师,我们深知:每一次冻结与查封,都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家庭的安稳。律师的执业活动,根植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此事深刻反映出本所律师在司法实践中保障民生福祉、贯彻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效率与公正的天平上,飞将律师始终以法律为尺,守护民生底线——让保全有温度,让程序有力度,让每一份裁决经得起良知的检验。本所律师将持续以专业与热忱,坚守为人民服务、以人民为中心,在程序中守护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