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一期广西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通知》(桂律协〔2019〕1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申报。各律师事务所对所属律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9年11月20日上午12时前将《第一期广西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第一期广西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附件2、3)一式两份报送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备注“××所+青训营”)。南宁市律师协会不接受律师个人申报。
南宁市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向广西律师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参训。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训人员,于11月25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训人员。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赖秋荣,联系电话:18077126648,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8号南宁市司法局后楼404。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一期广西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通知
2.第一期广西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3.第一期广西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一期广西青年
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的通知
桂律协〔2019〕113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律师的政治素养,增强使命感,为我区律师行业发展培养有担当、有作为、高素质的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经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第13次会议研究决定,定于2019年12月在南宁市举办第一期广西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以下简称“广西青训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6—12日,为期7天(含报到、离营各一天)。
地点:广西法官学院(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5号)
二、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参训对象
广西区内执业律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原则上是1979年11月至1989年11月份出生,但具有专业特长或者特别优秀的除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立场坚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律师行业协会工作,在各级律师协会的专门、专业委员会任职;
2.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等职务;
3.曾参加国内外官方论坛,如中国律师论坛、中南六省律师论坛、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等。
(二)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详见培训手册。
四、报名方式
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在限定名额内择优向广西律师协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参训,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报名表》(附件2、3)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邮件名需注明:“青训营—XX市(或XX所)”。
广西律师协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训人员,于11月25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训人员。
五、其它事项
1.参训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报到。报到地点:广西法官学院公寓楼总台(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5号;电话:0771-6756146)。
2.请参训人员带好正装、运动装、水杯等日常生活用品。
3.参训人员可在南宁火车站、埌东客运站乘坐704路公交车直达广西法官学院(到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站点下车);或在南宁火车站、南宁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埌东客运站转乘704路或98路公交车到广西法官学院。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黄鳞,电话:0771-587956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