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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举办医疗诉讼法律实务讲座的通知

日期:2019-07-22     阅读:4,750次

各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19年82日由南宁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举办医疗诉讼法律实务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82日星期15:00—18:00)

二、地点

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南宁市仙葫大道16号鼎丰广B栋11楼)

三、参加人员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

四、讲座内容和授课师资

课题:《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业务规范指引

医疗纠纷诉讼实务疑难问题的处理

授课师资:陆庆标,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南宁市律师协会培训讲师、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广西科技大学医学院兼职教授、广西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广西医药健康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广西医科大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南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谢青松,法学博士、副教授,广西卫生法学会自律与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南宁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首届医事法学专业毕业,从事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工作已逾20年,专长于处理医疗诉讼案件。

五、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50个名额的报名,活动报名入口于7月22日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市执业律师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本次培训共计4个课时。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卢慧,联系电话:18077126648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9年722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举办医疗诉讼法律实务讲座的通知》仅对“ [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0人(还剩7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19-07-22 16:30:00 至 2019-07-31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