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法援〔2016〕4号
各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我市广大律师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在帮助困难群众维权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取得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拟在现有值班律师团队基础上,面向市属各律师事务所招募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团队及数量
(一)“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值班律师团,10名执业律师。
(二)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值班律师团,10名执业律师。
二、工作内容
(一)职责
参加“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值班,为来电、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参加法律援助宣传,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二)值班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
夏令时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如遇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及地方统一规定执行)。
(三)值班地点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8号。
三、补贴标准
值班补贴:75元/人/天。
四、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每位值班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每月1-2件,案件补贴标准按照《南宁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实施<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细则>的通知》(南司通〔2015〕84号)标准执行。
五、报名条件
(一)要求执业律师有良好的品性,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及业务能力,能耐心、细致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在市属律师事务所执业;
(四)能够遵守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律师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提交材料:1、《2017年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 颖 0771-3860007,电子邮箱 nnflyz@163.com,邮寄地址:南宁市明秀西路108号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邮编530003。
附件:《2017年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报名表》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