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桂政办发〔2026〕39号),广西析法律师事务所潘冠霖主任受聘担任第四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根据《遴选聘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规定,本次选聘旨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广西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经公开遴选、资格审查、政治审查、综合评审等严格程序,最终确定聘任30名同志,其中包括5名名誉顾问。潘冠霖主任作为全区律师行业的优秀青年代表成功入选,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潘冠霖主任表示,此次受聘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三年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专业精神履职尽责,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当好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法治参谋”,积极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和涉法事务处理,为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此次潘冠霖主任正式受聘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不仅是对其个人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广西析法律师事务所综合法律服务水平的权威认可。广西析法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表示,将以此为新起点,继续秉持专业、严谨、务实的执业理念,持续提升政务法律服务能力,积极投身法治广西建设实践,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律师行业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