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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期刑辩沙龙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06-26     阅读:1,035次

南律协〔2026〕64号

 

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技能,强化实务能力,南宁市律师协会将举办以“《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实务研讨与辩护策略沙龙”为主题的2026年第一期刑辩沙龙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6月30日(周二)15:30—18:00

二、活动地点

南宁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4层)

三、参会人员

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律师共40名。

四、活动主题

《贪污贿赂司法解释(二)》实务研讨与辩护策略沙龙

五、活动主持

韦皖子 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六、沙龙流程

开场致辞(10分钟)

由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方超波主任作开场讲话,阐明本次沙龙举办背景与意义。

主题分享(100分钟)

1.分享背景:

结合刑事专业委员会赴深圳专项学习的前沿理论与最新实务动态,本环节邀请5位嘉宾从不同维度对贪污贿赂案件的新规适用、新型犯罪形态及辩护难点进行深度拆解。

2.主题与主讲人

1新规下民企职务犯罪案件的新特征与辩护侧重点调整。

主讲人:方超波,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新形势下“积极退赃”的认定和罚金辩护。

主讲人:麦朝雄,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法钲律师事务所主任

3新规下违法所得追缴中合法财产的剥离路径与证明。

主讲人:黄权威,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4新规下斡旋受贿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变化与辩护应对。

主讲人:覃志鹏,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商达(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5新规下新型贿赂的财物形态与数额认定

主讲人:江德运,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观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6新规下职务犯罪自首的变化与认定

主讲人:韦皖子,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开放式讨论与互动(30分钟)

围绕深圳等地前沿司法判决趋势,探讨南宁本地实务的可借鉴经验;聚焦监察法与刑诉法衔接背景下,辩护律师如何更早介入、更有效发力职务犯罪辩护工作。到场律师自由提问交流,碰撞实务智慧。

(四)领导总结发言(10分钟)

由南宁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爱对本次研讨成果进行总结,并对全市刑辩律师在职务犯罪辩护领域的专业提升提出方向展望。

七、报名方式

本次活动可接受40个名额的报名,活动报名入口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请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取消报名。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五)本次培训共计4个现场课时。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191。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6年6月26日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期刑辩沙龙活动的通知》仅对“ [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40人(还剩1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6-06-26 00:00:00 至 2026-06-30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