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广西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律协〔2023〕82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申报评选材料,于12月26日前将加盖律所公章的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注明:xx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服务评选报名)。
未尽事宜,请与市律协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卢慧,联系电话:0771-2410557,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大厦9楼913-919。
附件: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广西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桂律协〔2023〕82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鲜明特色和内在要求,是坚持执业为民、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培养律师社会责任感,提高律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广西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做大做强做优,扩大律师服务领域和社会影响力。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开展“广西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
在全区律师事务所中评选表彰44家在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单位,评选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二)工作成效显著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在服务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接访、法律援助、义务法律咨询及关爱弱势群体等方面表现突出,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三)严格规范执业
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检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向直属管辖的律师协会申请,递交评选材料(附件2评选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区直律师事务所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递交。
(二)审查推选
各市律师协会负责对所辖律师事务所的评选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本市评选名额,择优等额向广西律师协会报送推荐表彰名单。
(三)组织评审
评选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在全面审查候选人的材料后,通过票决方式确定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名单。
(四)名单公示
对拟表彰名单在广西律师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五)表彰宣传
印发表彰名单对获表彰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广西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对先进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推选具有代表性、先进性的候选单位。
(二)请各市律师协会于12月29日前完成推选工作,将本市推荐表彰名单及评选材料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lxhyb@126.com。
联系人:曾文海、李宗玲
联系电话:0771-5849110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80号金投中心31层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广西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单位评选名额分配表
2.广西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单位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