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桂司通〔2019〕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南宁市律师协会负责编制设立我市第二批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的工作。经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申报以及南宁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的初审后,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决定推荐共计11个律所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57名律师为律师调解员(见附件)。现将本次编制设立的名册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书面向南宁市律师协会反映。
联系人:王晟 电话:2410916
附件:南宁市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名册(2021)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