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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振兴乡村,法律护航--防止投资欺诈”培训讲座的通知

日期:2021-11-08     阅读:2,685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律师同行业务技能,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更好的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护航,南宁市律师协会拟开展振兴乡村,法律护航--防止投资欺诈培训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120周六上午9:00-12:00

二、培训地点

南宁市司法局2楼212会议室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5号

三、人员

南宁市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有意参加本次培训的律师100

四、培训内容

培训主题:振兴乡村,法律护航--防止投资欺诈

主讲人:罗旭

主讲师资: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现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南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等职。

、报名方式

请各律所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培训可接受100个名额的报名,南宁市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有意参加本次培训的律师通过系统下方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本次培训共计4个现场课时。

、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请于培训开始前2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培训,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培训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培训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培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五)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人员培训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培训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情况的,不能参加此次培训,入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培训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卢慧,联系电话:0771-2410557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11月8日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振兴乡村,法律护航--防止投资欺诈”培训讲座的通知》仅对“ [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100人(还剩4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1-11-08 15:00:00 至 2021-11-18 16: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