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提高律师办理医疗案件的法律技能,帮助我市办理医疗案件的律师深入掌握《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南宁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拟在南宁市司法局会议室举办医疗损害鉴定专题讲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宣传《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提高律师办理医疗案件的技能。
二、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8月28日(周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南宁市司法局2楼212会议室(南宁市东葛路125号)
三、参加人员(50人)
(一)南宁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
(二)南宁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活动内容
第一阶段:专题讲座(时长:120分钟)
讲座内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解读
主讲人:吕维宁,原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室负责人,三级高级法官,现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医疗损害鉴定专家。
第二阶段:业务分享(时长:50分钟)
(一)分享内容:关于医疗鉴定的法律新规定
分享人:谢青松,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分享内容:关于争议的鉴定材料的审查认定
分享人:覃茂江,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分享内容:医疗损害鉴定案例
分享人:张齐荣,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阶段:提问、互动交流环节(时长:10分钟)
讲座结束后,参会人员可以向主讲人提问,互动交流,相互探讨、研究。
五、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律所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35个名额的报名,活动报名通道入口在本通知下方开通,全市执业律师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
本次活动共计4个现场课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五)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人员活动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活动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情况的,应向工作人员请假并报告事由,进入会场前请配合活动单位按规定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活动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卢慧,联系电话:0771-2410557。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