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荐“最美律师”的通知

日期:2017-06-22     阅读:2,079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荐“最美律师”的通知》(律发通〔2017〕35号)转发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申报。申报律师的材料需经所属律师事务所初审、并经市律师协会提出推荐意见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律师按照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2017年6月2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703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最美律师”。由南宁市律师协会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律师协会将对申报律师的材料进行核验,按程序择优推荐至全国律师协会。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潘淑琼,联系电话:2410916

附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荐最美律师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

                                2017年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