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荐“最美律师”的通知》(律发通〔2017〕35号)转发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申报。申报律师的材料需经所属律师事务所初审、并经市律师协会提出推荐意见。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律师按照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703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最美律师”。由南宁市律师协会提交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律师协会将对申报律师的材料进行核验,按程序择优推荐至全国律师协会。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潘淑琼,联系电话:2410916。
附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推荐最美律师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