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稳步前进,南宁市司法局、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南宁律师法治护航在行动——党旗领航,守护成长,法治同行”法治进校园活动正在进行中。2021年11月5日下午,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南宁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兴宁区专场第二场活动,在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讲座。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法规股股长韦斐,南宁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风利、委员姚力丹,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校领导、八年级6个班班主任和学生近300名师生参加活动。活动邀请了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叶静律师授课。
(活动现场)
讲座中,叶静律师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新修订的背景切入主题,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等方面的主要条文进行简要解读,并分别以规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定义的条文、刑法中规定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情形的关键条文进行详细分析,列举了几个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思考,踊跃互动,最后用有奖问答的现场互动方式为本次讲座画上圆满句号。
(叶静律师授课)
讲座结束后,兴宁区教育局法规股韦斐股长作简短总结,希望在座的全体师生重视两法的学习教育,并对南宁市律师协会在兴宁区中小学法治校园建设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本次活动旨在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积极推动法治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法治力量。
(合影留念)
文:姚力丹
图:兴园路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