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优秀法治文化美术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律协〔2022〕5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机构感兴趣的人员报名参加。作品征集时间自本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11月5日止。由各机构统一收集作品,派专人寄、送到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办公室,作品、加盖律所公章的承诺书(附件2)、登记表(附件3)扫描版、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律所+参评美术作品)。
未尽事宜,请与市律协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卢慧,联系电话:0771-2410557,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大厦9楼913-919。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优秀法治文化美术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律协〔2022〕52号)
2.参评作品版权承诺书
3.参评作品登记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优秀法治文化美术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桂律协〔2022〕52号
各市律师协会,各区直律师执业机构: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根据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广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广西律师协会拟开展优秀法治文化美术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思想
以“弘扬法治精神,助推法治广西建设”为主题,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反映律师对祖国经济、法治建设发展日新月异、高速腾飞的喜悦心情,推出一批律师的优秀文化作品,充分展示广西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作用,展示广西律师良好的职业精神面貌和律师艺术才华,丰富律师的文化生活,推进广西律师文化建设,提升律师队伍综合素质,以书画、摄影作品为手段和桥梁,倡导法治,宣传我区律师。
二、举办单位:广西律师协会
三、举办时间:2022年10月至11月
四、征集对象
全区执业律师(含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和已取得实习证的实习律师,律师协会工作人员。
五、参选作品要求
(一)作品征集类型及时间范围
1.此次征集的作品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3个类型的作品。
2.于2022年1月至10月期间制作完成、承诺有完全制作版权并同意广西律师协会制作、使用的作品。
(二)作品规格及要求
因考虑展出场地条件限制,作品尺幅不宜过大,提交作品请自行装裱。
1.美术作品类
美术、书法作品:画种和形式不限,作品规格尽量限制在70cm乘70cm以内。作品要求标明题目,同一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2幅。
2.摄影作品:围绕真实人物、事件、场景摄影为主,JPG格式,尺幅控制在50cm至70cm(组图须裱入同一画框)。同一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每件组图不超过4张单片),作品报送电子版。
(三)参选原则及要求
1.参选作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活动主题,有较强艺术感染力,有创意、吸引力、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与健康性,适合媒体平台传播。
2.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3.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如作品画面含有非原创内容或进行过后期处理,必须标明来源同时提交原始图像。
4.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征集类型及格式要求。
六、活动流程
(一)征集作品阶段
自本通知之日起向全区律师征集作品至2022年11月7日。由各市律师协会统一收集、填写作品清单和汇总表,派专人寄、送到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区直律师执业机构直接向广西律师协会报送。
(二)作品评选阶段
作品征集后由主办单位组织评选,经活动组委会初评、专家评审团复评,评选出获奖作品并公布评审结果。
(三)作品展示阶段
广西律师协会以公众号推送和集中展示等方式刊播宣传入围作品。
七、奖项设置与推广
本次活动每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凡入围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作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活动顺利进行,广西律师协会设立广西律师优秀法治文化美术摄影评选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具体负责作品的征集、组织评选、展示等工作。
九、报送要求
1.各市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精心筛选,推荐出优秀作品及时报送。
2.各推荐单位需填写纸质《参评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组织作品创作者填写纸质《参评作品版权承诺书》(见附件2),根据报送作品类型有针对性的填写纸质《参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上述附件需报送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同时报送表格电子版。
3.参赛作品请于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清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及联系电话。
4.征集的作品原则上不退还,入围作品归主办方收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会员部,联系人:徐柳萍,曾嵘,电话:0771-5871960,5849110。作品收件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24层会员部,邮编530022,邮箱gxlxhyb@126.com。作品寄、送、邮件发送请标识“参评美术作品”。
附件:1.参评作品汇总表
2.参评作品版权承诺书
3.参评作品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