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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网络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4-02-22     阅读:7,836次

各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网络培训的通知》(桂律协〔20247号)转发给你们,在2024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网络专题培训课程学习的律师,可将相关网络课时折抵成其2024年律师继续教育现场培训的12课时。未完成全部课时学习的,仅记录其完成的网络课时数,不得折抵成现场课时。请各律师执业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专题网络培训听课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191。

附件:1.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网络培训的通知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参训流程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4222


附件1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网络培训的通知

桂律协〔2024〕7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律发通〔2017〕33号)要求,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做好我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广西律师协会在点睛网开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专题网络培训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对象

培训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培训对象:全区执业律师(含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

二、参训办法

参训办法详见附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参训流程》。

三、培训要求

(一)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是加强律师队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每一名律师完成年度教育教育培训任务的规定动作。全区广大律师应当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网络专题培训全部课程学习。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网络专题培训课程学习的律师,可将相关网络课时折抵成其2024年律师继续教育现场培训的12课时。未完成全部课时学习的,仅记录其完成的网络课时数,不得折抵成现场课时。

(三)参训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参训流程》,以免出现无法计算听课进度的情形。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工作人员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3125303。

附件: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2024年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参训流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