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18年12月28日举办南宁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2月28日(14:00—16:30)
二、地点
南宁市律师协会会议室(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5号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综合培训楼12楼)
三、参加人员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
四、研讨内容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相关问题。
五、报名方式及名额分配
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将本通知内容转达本所律师及实习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可接受50个名额的报名,活动报名入口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00起在本通知下方开通报名通道,全市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通过系统报名。报名不限制各所人数,先报先得,满额即截止,本次研讨活动计算4个现场课时。
六、具体要求
(一)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15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二)未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勿自行前来参加活动,以免造成场地拥挤,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三)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四)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