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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转发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时未合格律师补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04     阅读:4,638次

各律师执业机构: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时未合格律师补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利用网络培训平台对未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任务的律师进行补训。请需补训的律师于2024年6月7日前扫码进入以下补训教务群,由点睛网教务班主任注册新学习账号(原学习账号用于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不可补训),并于6月21日前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0771—2410191。

附件: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时未合格律师补训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时未合格律师补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经研究,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从即日起,利用网络培训平台对未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任务的律师进行补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训对象

未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时任务的执业律师(含公司、公职、专职和兼职律师)。

二、补训时间和方式

请需补训的律师于2024年6月7日前扫码进入以下补训教务群,由点睛网教务班主任注册新学习账号(原学习账号用于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不可补训),并于6月21日前完成指定的培训课程。

三、学习账号注册和学习流程

(一)扫码入群:补训律师扫码加入以下补训服务微信群。如无法扫码入群,请先添加班主任袁涛微信18600837091,再由班主任邀请进群。添加班主任微信请备注:广西补训。

扫码进入补训教务群

(二)PC端缴费和学习流程:班主任在群内发送缴费链接→点击右侧“立即报名”→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提交报名信息(实习或执业证号不必填写)→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费用→申请发票(可选)→班主任发放新账号开始学习。

(三)APP端缴费和学习流程:班主任在群内发送缴费链接→点击左下角“立即报名”→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提交报名信息(实习或执业证号不必填写)→支付费用→申请发票(可选项)→班主任发放新账号开始学习。

(四)申请发票

缴费时忘记申请发票,需要开据发票,请打开缴费链接,填写手机号登录即可申请发票。财务在收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开据电子发票,请注意查看邮箱。

四、补训合格标准

完成40课时网络课程,并取得网络培训合格证。

五、补训费用

补训人员参训费用自付,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可开具发票)。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参加补训。

(二)请需要参加补训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完成补训任务。未于2024年6月21日前完成补训任务的,广西律师协会将不再安排2023年度继续教育课时补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补训人员负责。

(三)补训人员在点睛网补训平台遇到的问题请联系点睛网班主任解决。班主任:袁涛微信18600837091(同微信)。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李运杰,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