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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南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转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6-11     阅读:8,795次

市律师行业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律党〔2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律党〔2019〕18 

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区直律师事务所各党组织:

  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实施方案》已经广西律师行业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提升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能力水平,根据《全国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方案》和广西律师行业党委2019年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求决定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有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政治培训”这根主线,以提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政治能力为重点,以增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功能为目标,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和党务工作水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党建规范化水平

二、轮训对象

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

三、轮训内容和方式

按照《全国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方案》规定的培训内容,采取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经验交流、分组讨论、学员论坛等方式进行。

四、轮训计划

根据“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示范、省级行业党委主办”的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计划安排如下

(一)5月份,选送4名广西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二)初定6月中下旬或7月,在中组部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或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举办广西律师行业“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培训班暨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班,培训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40人

(三)初定1011月,采取视频形式依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视频会议室举办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班,培训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约230人

五、工作要求

开展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对于提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工作能力和水平,解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不会抓”“抓不好”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广西律师行业党委根据调研摸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轮训实施方案,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要根据方案加强统筹安排,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组织开展轮训的情况于今年12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送广西律师行业党委。

附件: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立情况(根据4月律师

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情况统计)

附件

全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立情况

(根据4月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情况统计)

序号

地域

单独建立党组织数量

联合建立党组织数量

合计

1

南宁

30

5

35

2

柳州

35

2

37

3

桂林

28

8

36

4

梧州

13

3

16

5

北海

11

2

13

6

防城港

12

1

13

7

钦州

2

3

5

8

贵港

11

4

15

9

玉林

3

2

5

10

百色

6

4

10

11

贺州

2

6

8

12

河池

37

14

51

13

来宾

2

4

5

14

崇左

1

4

5

15

区直

32

2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