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物业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未来》专题讲座的通知

日期:2024-07-24     阅读:2,532次

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技能,强化实务能力,促进青年律师的稳健成长,南宁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开展关于《物业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未来》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8月9日下午15:00-18:00

二、培训地点

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多功能会议(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B单元19楼)

三、参会名额

通过网络报名成功的律师或实习人员共50名

四、培训主题及内容

主题:物业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未来

内容:本课程旨在深入探讨物业法律服务的核心内容及其未来发展趋势,通过详细解析物业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提高解决物业法律纠纷的专业能力。在智能化、信息化背景下,就物业法律服务如何在专业领域中转型升级,如何迎接带来新的业务机会和挑战,提供实用的法律实务指导。

五、授课师资

主讲人:蔡全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委,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三期)学员,鼓楼法治协会住宅物业部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大苏社区治理创新研究院首届理事。蔡律师从事物业法律服务近十年,多次就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相关问题接受新华日报、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江苏舆情观察、交汇点新闻、江南晚报、华商报、现代快报等多家媒体采访。2016年1月,出版合著《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和实务分析》。2018年7月出版专著《以案说法谈物业》,被誉为“业主维权的百科全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人员请于活动开始前30分钟到场签到,不得代签。迟到10分钟以上人员,不再安排入场。

2.报名成功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自行登陆网站取消报名。报名成功却无故缺席并不取消报名累计达2次的,半年内取消培训报名资格。

3.参加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确有特殊情况须离开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书面请假,参训课时按实际参加时长计算。未请假的,按缺席处理。

4.本次培训共计4个现场课时。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联系人:梁力丹,联系电话:2410191。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4年7月23日



本次活动报名《南宁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物业法律服务的内容和未来》专题讲座的通知》仅对“ [辖区]全部律师(社会、公职、公司、法援),[辖区]全部实习人员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报名人数限制:50人(还剩0个名额)
活动报名时间:2024-07-24 00:00:00 至 2024-08-07 00:00:00 (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法援机构、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