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律协〔2026〕62号
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进一步充实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职能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具有委员名额空缺的专门、专业委员会开展委员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
二、拟增补委员的委员会
(一)专门委员会(7个)
行业规则与发展委员会
惩戒委员会
宣传委员会
女律师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
文体委员会
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
律师服务收费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10个)
民事专业委员会
行政专业委员会
立法及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涉外专业委员会
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金融、保险与财税专业委员会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
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
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
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详见《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设置方案(拟增补委员部分)》(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专门委员会委员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热心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有奉献精神;
3.具有履行相关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业务水平和身体条件。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热心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有奉献精神;
3.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办理过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相关专业领域的文章;
4.具有履行相关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业务水平和身体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填写的《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位申报人员仅能申报一个委员会;
(二)申请加入专业委员会的律师,还需提交本人办理该专业的案例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裁判文书等),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专业文章复印件(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页)及专业律师证书;
(三)近年的奖惩情况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本次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增补采取律师自愿申报和律师执业机构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对各律师执业机构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南宁市律师行业党委审议确定。确定增补委员名单将在南宁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积极组织严格审核。各律师执业机构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律师申报,并把好入口关,确保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热心律师事业的律师加入南宁市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
(二)数量限制。由于委员会人数有限,原则上1名律师最多只能担任2个委员会的委员。同一律师执业机构推荐同一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2名,但执业律师人数超过30名的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增加,但最多不超过4名。
(三)委员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增补委员的任期与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理事会任期相同。
(四)申报时间。各律师执业机构须对申报律师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填写《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各律师执业机构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件(PDF格式)报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律师事务所+专门、专业委员会增补报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赖秋荣,联系电话:0771-2410191。
附件:1.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设置方案(拟增补委员部分)
2.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登记表
3.南宁市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