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配合广西律师协会开通网络培训平台,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关于收集全区律师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收集律师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对象
1、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填附件1)。
2、各律师事务所分管继续教育的工作人员或内勤(行政)人员一名(填附件2)。
二、相关要求
1、从2015年开始,广西律师协会和南宁市律师协会将增加网络平台培训课时,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律师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2、请各律师事务所汇总本所执业律师相关信息后,于2014年12月9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附件2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南宁市律协邮箱:nnlx0771@163.com。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请按照如下格式填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信息表/联络人员信息表”。
附件 1:点睛网律师网络培训注册信息登记表
2:点睛网律师网络培训联络员信息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4年12月8日
(联系人:黄巧林 联系电话:241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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