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专家的通知》(桂律协〔2020〕14号)转发给你们,符合条件且有意担任社会组织管理专家的律师,请如实填写《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专家推荐表》(附件),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其他申报材料的纸质版邮寄至自治区民政厅(联系地址:南宁市长虹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613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2639816@163.com。
附件: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专家的通知 桂律协〔2020〕14号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征集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专家的通知
桂律协〔2020〕14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健 康有序发展的要求,推动我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自治区民政厅正在面向社会征集专家成员,组建社会组织管理专家队伍。为做好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操守端正,作风正派;
(二)从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领域五年以上,熟悉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登记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等基本情况;
(三)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能力,工作经验丰富,专业基础扎实,在本领域具备较高水平;
(四)工作认真负责,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相关工作。
二、征集范围
律师事务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资质的律师。
三、工作职责
(一)能承担社会组织管理业务培训、评估检查、项目评审和咨询工作;
(二)研究社会组织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将学术成果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建议,从专业角度献言献策;
(三)完成自治区民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担任社会组织管理专家的律师,请如实填写《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专家推荐表》(附件),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其他申报材料的纸质版邮寄至自治区民政厅,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2639816@163.com。
联系人:徐虎明
联系电话: 0771-2637244
联系地址:南宁市长虹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613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