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选派青年律师赴马来西亚学习的通知》转发你们,有意申报的律师请将附件2:赴马来西亚学习申请表填写完毕,在7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南宁市律师协会邮箱:nnlx0771@163.com(邮件请务必标注:XXX律师事务所XXX+赴马来西亚学习申请),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南宁市律师协会(济南路23号)702办公室进行申报。
附件:1.关于选派青年律师赴马来西亚学习的通知
2.赴马来西亚学习申请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