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南宁市法学会《关于组织参加“广西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广西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南法会通[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积极参评。有意参加“广西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的律师,请于2017年2月25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703室;有意参加“广西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律所及律师,请于2017年3月11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703室,电子版发送至nnlx0771@163.com。南宁市法学会的评选活动通知对各单位的推荐名额和推荐方式作了明确要求,其中推荐参评的学术成果总数不超过3项,推荐参评的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名额不超过2人。南宁市律师协会将按照程序进行评选后向南宁市法学会推荐。
附件:1.南宁市法学会《关于组织参加“广西法学研究优秀
成果奖”“广西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
知》(南法会通[2017]1号);
2.广西法学会《关于开展“广西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法会〔2016〕23号);
3.广西法学会《关于开展“广西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法会〔2016〕24号)。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