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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南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预通知

日期:2017-03-02     阅读:2,144次

南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现将召开南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初定于20173月11日,会期半天。具体待理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确定。

地点:待理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确定。

二、参加人员

(一)律师代表

南宁市执业律师代表120名(含公职律师代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表8名)。

(二)会议将邀请南宁市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主任2016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代表及2016年度专门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列席会议。

(三)会议将邀请市司法局领导、相关科室领导出席。

三、有关要求

1.会议将表决通过大会相关事宜,请各位代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务必空出时间准时参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2.会议将邀请南宁市律师协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主任、2016年度优秀专门专业委员会代表及2016年度专门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列席会议,请各位专委主任与获奖人员准时到会。

3.其余未尽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

4.如有疑问请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潘淑琼、赖秋荣,联系电话:2410916、2410910。


南宁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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