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切实维护涉军群体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现役解放军驻桂部队、武警驻桂各警种、广西区内军(烈)属及复转军人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建立广西涉军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库律师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爱党拥军,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广西区内执业律师;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业务熟练,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工作水平,有志从事涉军法律服务工作;
(四)熟悉涉军法律事务的律师,军人家属律师以及具有从军经历的律师优先。
二、申报材料
(一)《广西涉军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表》(附件);
(二)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五年办理涉军业务的案例材料。
三、人才库的使用
(一)为广西涉军法律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不定期深入部队、社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
(二)针对涉军案件咨询或案件委托,发挥涉军法律服务律师的专业优势,为部队建设、双拥工作提供支持;
(三)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烈)属等开展法律援助,依法维护涉军群体合法权益。
四、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自愿报名,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推荐,于2018年4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南宁市级律师协会秘书处(南宁市济南路23号703室)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nnlx0771@163.com。南宁市律师协会将对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提出推荐名单报送至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律师协会将对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建议人选,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议后确定人才库成员名单,并在广西律师协会网站公布。
联系人:潘淑琼 联系电话:18078110665
附件:广西涉军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成员推荐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