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区律协举办刑事诉讼法律实务大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4-11-21     阅读:1,821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我区广大律师提升在办理刑事案件律师业务领域的能力,广西律师协会定于 2014112930日在南宁市举办刑事诉讼法律实务大型专题培训班。请各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所律师报名参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112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到时间:南宁市内的律师 1128日上午 9:30-11:30到广西律师协会培训部领取入场卷。(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24层)

    二、培训地点

     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演讲厅(南宁市双拥路22号)    三、课程安排

    时间: 1129上午

    课题:《刑法证据制度及运用》

    讲师:周加海  刑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理论研究室刑事处处长。

    时间: 1129下午

    课题:《司法改革热点问题》

    讲师:谢鹏程  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时间: 1130上午

    课题:《依法治国决定对律师制度的新发展》

    讲师:樊崇义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市诉讼法学会副会长。

    时间: 1130下午

    课题:《死刑尤其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

    讲师:刘静坤  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法官,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副秘书长,《侦查论坛》执行副主编译有美国犯罪和侦查方面的著作二部,公开发表论文近百篇。

    四、参加对象及规模

  广西区内执业律师均可以报名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会场可容纳大约1000名律师参训,广西律师协会将会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分配培训名额。

    五、报名办法

  请于 20141124 下午17时前将本所参训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南宁市律协邮箱nnlx0771@163.com报名表请注明“××所刑事诉讼法律实务培训报名表”。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收律师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等自理。

    七、注意事项

   (一)培训期间,律师凭听课证入场,对号入座。

   (二)请参训律师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参训时间。

   (三)为了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参训律师请提前15分钟到场就座,将手机调为静音模式,请勿在会场内通话。

   (四)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应于 1127下午16:00前向南宁市律师协会提交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无故缺席者,将通报批评并取消下次参加培训的优先资格。

   (五)本次培训停车场地有限,请各参训律师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培训。培训场地停车费用自理。

联系人:黄巧林,联系电话:2410557

      :××所刑事诉讼法律实务培训报名表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41121

 

(因律协网站后台故障,附件无法上传,请各单位自行到群共享下载,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