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民法总则》网络培训的通知转发你们,《民法总则》网络培训课时为2017年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请全市所有律师务必按照要求,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课时并取得结业证。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民法总则》网络培训的通知
2.广西执业律师《<民法总则>解读》、《律师职业道德》学习流程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