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南宁市律师协会定于2021年1月20日-22日分6期对实习期满的48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1.第1期面试时间:1月20日(周三)上午9:00—12:00;
2.第2期面试时间:1月20日(周三)下午15:00—18:00;
3.第3期面试时间:1月21日(周四)上午9:00—12:00;
4.第4期面试时间:1月21日(周四)下午15:00—18:00;
5.第5期面试时间:1月22日(周五)上午9:00—12:00;
6.第6期面试时间:1月22日(周五)下午15:00—18:00;
上述每期面试考核都将分2个时段进行,每人面试所需时间大约20分钟。
(二)面试地点
候考地点:南宁市司法局2楼202会议室;
面试地点:南宁市司法局4楼403会议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5号。
二、面试人员
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请有关律师事务所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给面试人员。
(二)参加面试人员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请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单位报告,同时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申请暂缓面试。
(三)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身份证,戴好口罩于本通知公布时间段前10分钟到场签到,并向协会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健康码。
(四)未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达的面试人员,不再安排参加本期面试。
(五)参加面试人员应当尊重考官、遵守考场秩序,现场各项表现都将计入考核内容。
(六)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考核的,应提前3日向南宁市律师协会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其面试考核顺延至下一期。
未尽事宜请联系南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人:赖秋荣、陈彦汐,联系电话:18077126648。
南宁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15日